[江苏省] DB3201_T 1031-2021 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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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 22:1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给出了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开展原则,提出了农村环境长效管护队伍的建设要求,规定了垃圾治理、农业废弃物治理、公共厕所管护、灯光亮化、道路管养、水环境管护、民居改善具体工作的基本要求。
起草单位: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智标标准认证有限公司
起草人:程云、吴春雨、马宏斌、梁静、相荣勇、邓吉康华

中文标题: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基本要求
标准号:DB3201/T1031—2021
发布日期:2021-03-12
实施日期:2021-03-18
制修订:制定
中国标准分类号:Z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01
技术归口: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批准发布部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标准类别:管理标准

按地区分类:南京市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关键词:DB3201/T,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长效,基本要求,农村

文件名:DB3201_T 1031—2021 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基本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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