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 经研究,我部决定于2003年1月中旬召开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1月16~17日。1月15日全天报到。 二、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长白山宾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6号,电话:0431-5669911转2717)。 三、会议代表名额分配:附件一。 四、会议内容及有关要求详见部办公厅9月16日印发的《关于召开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会议的预通知》(建办标[2002]416号)。 五、联系人: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胡传海 010-68393319 传真:010-68393056 雷丽英 010-68394739 传真:010-68394565 吉林省建设厅 张华强 0431-8946844 传真:0431-8946844 请参加会议的人员于2003年1月10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二)分别传真至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吉林省建设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附件一:全国标准定额工作会议名额分配(略) 附件二:会议回执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