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2020-12-25公布-2021-03-01实施-地方法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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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 15:5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一、基本信息

文档名称: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2020-12-25公布-2021-03-01实施-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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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介

《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于2020年12月25日公布,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旨在加强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传承革命精神,弘扬爱国主义。条例明确了红色文化遗存的定义、保护范围及管理职责,规定了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责任和义务。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红色文化资源与旅游、教育等融合发展,提升红色文化的影响力和教育功能。


三、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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