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2021-07-29公布-2021-09-01实施-法规性决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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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 14:3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一、基本信息

文档名称: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2021-07-29公布-2021-09-01实施-法规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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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介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是2021年7月29日公布、9月1日起实施的法规性决定。该决定明确了四川省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减免税政策及相关事项,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规范契税征收管理。根据该决定,四川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至5%,具体税率由市(州)人民政府在法定幅度内确定。同时,对部分特定情形下的纳税人给予税收优惠,以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保障民生需求。


三、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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