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生态环境执法两法衔接机制—以荆州市检察机关的实践为例.pdf2016年1月5日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国家一项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作为流域型巨型经济带,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需要上、中、下游各地对生态环境的协同治理,长江经济带110个地级以上城市作为生态环境最大的压力源,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荆州地处"长江之腰",承担着国家重大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的重任,荆州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立市"摆在战略位置,要求坚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但受诸多因素影响,我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任务繁重,如全市共有工业污染源960家,但环保执法人员只有220余人,平均每人要监管近5家企业.为弥补环境执法部门单打独斗的不利局面,荆州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主动发挥检察职能,把解决环境问题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惩处力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彰显司法保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动作用.
作者:宋晓莉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
母体文献: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论文集
会议名称: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
会议时间:2018年9月1日
会议地点:南京
主办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杂志社
语种:chi
分类号: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 行政执法 司法保障
在线出版日期: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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