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钢便桥是指临时架设的简便的桥,具有结构简单、运输方便、架设快捷、载重量大、互换性好、适应性强的特点,广泛应用于国防战备、交通工程、市政水利工程,是我国应用最为广泛的组装式承重构件。实际计价工作中,钢便桥主要有市场询价、套用定额两类计价方式,每类均可按材料来源不同再细分为材料新购残值回收、材料租赁两种计价方式,如此便有四种计价方式,这四种计价方式金额有所偏差,甚至偏差较大,至于哪种计算方式更为合理,笔者认为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结合工程实际、相关规定,按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予以综合确定。通过相关计算可以发现,不仅材料来源不同影响结果,钢便桥的使用时间也是我们选择何种计价方式的重要依据,因而我们需要尊重工程实际,灵活地运用定额及相关规范、文件及市场信息,结合合同、法律法规来进行计价。
关键词:钢便桥;计价;探讨
引 言: 某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开标日期为2018年4月24日,中标下浮率为11.90%,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施工期间,周边学校北侧出行受限,根据学校及地方政府要求,为减少出行拥堵,有效分流施工期间交通压力,确保学校学生安全出行,经协调在学校南侧增加钢便桥。我公司接受委托对该变更预算价款进行审核。本文结合市场询价情况,重点对钢便桥上部结构的计价进行探讨。
一、 钢便桥类型及合同关于变更的处理条款 1、钢便桥类型 本钢便桥采用单层双排加强型贝雷片钢桥(321型公路钢桥),载重10吨,限速5km/ h,桥跨为21米,双向分离式车道,单排车道宽3.7米。钢便桥使用时间:15个月。 图1钢便桥立面图 图2钢便桥横断面图 2、施工合同关于变更的相关条款 合同约定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为: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以国家审计为准。 变更工程单价确定:……(1)标书中有相同或相似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参照标书中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2)标书中没有相同或相似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按以下情况处理:(a)若可套用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计算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的,并在此基础上按本项目下浮率下浮,材料价格按照招标控制价编制采用的市公布材料信息价。(b)若无法套用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计算的项目,则由承发包双方协定变更价款。……。 二、 计价争议 针对钢便桥上部结构,承包人因自身没有贝雷梁等相应构件而采用了专业分包的实施方式,并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价款即承包人报送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27.61万元。 我司认为,承包人提出的实施方案只是众多方案中的一种。随着市场的细化和发展,除了专业分包公司外,众多的专业材料租赁公司也应运而生,针对本变更,鉴于该钢便桥使用期为15个月这一事实,可行的实施方式还有材料新购厂家施工、材料新购自行施工、材料租赁自行施工等实施方式。至于选取何种方式计价,应对各种可行的实施方式进行经济技术比较分析,按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予以确定。 三、 争议分析 钢便桥主要有市场询价、套用定额两类计价方式,每类均可按材料来源不同再细分为材料新购残值回收、材料租赁两种计价方式,这四种计价均对应于上述工程实施方式。 1、计价方式1-材料购置残值回收市场类计价方式 本项目钢便桥使用期为15个月,时间较长,可能会存在租赁价格比购买价格高这一情况,因此,我司对此进行了市场询价。 经专业厂家深化设计,单幅钢便桥主要材料如下: 表1 单幅钢便桥主要材料
经专业厂家报价,单幅钢便桥上部结构:购置价格为21.5万元(含税价),安装费为1500元/米(除税价);则钢便桥上部结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21.5*2/1.1661+0.15*21*2=43.18万元。 钢桥使用15个月后,贝雷梁及钢板等钢构件可进行残值回收,扣除各种费用后回收单价按2200元/t(应为除税价)计,回收金额为27.5*0.22*2=12.10万元。 扣除回收价格后,钢便桥上部结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43.18-12.10=31.08万元,因其为市场成交价,不另下浮。 2、计价方式2-专业分包市场类计价方式 经专业分包公司深化设计、报价,单幅钢便桥上部结构专业分包15个月价格为6383元/米(除税价)。 本钢便桥长度为21m,双幅,则钢便桥上部结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0.6383*21*2=26.81万元,因其为市场成交价,不另下浮。 3、计价方式3-材料使用费按文件价套用定额类计价方式 套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第一册搭、拆装配式钢桥相关定额,材料使用费按照苏建价便【2008】12号文件的6.8元/t(含税价)计,计算钢便桥上部结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42*0.484424*(1-11.9%)=17.92万元。 表2 综合单价分析表(材料使用费按文件价套用定额类计价方式) 4、计价方式4-材料租赁套用定额类计价方式 对上述3种计价方式计算结果进行比较,计价方式3与其余两种计价方式的计算结果相差较大,经分析原因如下: (1)材料含量差异,定额材料含量为11.90t/10m,本变更材料含量为54.42/42*10=12.957t/10m(具体详见表3),应调整材料含量。 (2)苏建价便【2008】12号文件规定的是钢板桩的使用费为6.8元/t.天,其一,本变更使用的是贝雷梁,其原值与钢板桩的原值有较大差异,使用费也应有所差异;其二,文件价发文日期为2008年6月,而本项目的开标日期是2018年4月;故贝雷梁的使用费应以市场询价为基础确定预算价。 据此,对计价方式3进行相应修正,计算得出钢便桥上部结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42*0.729157*(1-11.9%)=26.98万元。其中: 根据专业分包公司进行的深化设计,经市场调查,确定钢便桥上部结构构件规格、数量、质量、租费(即使用费)如下表所示,在市场交易实价(即成本价)基础上,依“实际报价不应低于成本价”原则,结合中标下浮率,确定钢便桥上部钢构件使用费预算价为8.79/(1-11.9%)=9.97元/t.天,详见表3。 表3 钢便桥上部结构构件规格、数量、质量、租费明细表
根据上述钢构件使用费预算价单价及表3计算的钢便桥单位质量(12.957t/10m),计算钢便桥上部结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为7291.57元/m,具体分析详见表4,如下: 表4 综合单价分析表(材料租赁套用定额类计价方式) 5、计价方式5-材料新购残值回收套用定额类计价方式 套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第一册搭、拆装配式钢桥相关定额子目,材料按新购残值回收考虑,计算钢便桥上部结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为8022.64元/m,具体分析详见表5,其分部分项工程费为42*0.802264*(1-11.9%)=29.69万元。 其中,依“实际报价不应低于成本价”原则,新购材料预算单价为:215000/27.5/1.1661/(1-11.9%)=7610元/t,材料残值回收预算单价为2200/(1-11.9%)=2497元/t。
表5 综合单价分析表(材料新购残值回收套用定额类计价方式) 四、 解决争议 如前所分析的,剔除计价方式3,汇总其余计价方式计算成果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计价方式2与计价方式4计算结果偏差率仅为0.63%,说明定额还是与市场相当吻合的。 鉴于施工合同关于变更相关条款的约定(套定额),结合承包人采用专业分包的实施方式并已经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这一事实(材料租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一致认为第4种计价方式更符合工程实际,也符合合同相关约定,并最终采纳此计价方式与成果。 另,从上述争议分析的计算中也可以看出,材料新购残值回收计价方式、材料租赁计价方式与材料的使用期天数有较为直接的关系,我们可以算出一个时间交节点,交节点以外采用材料购买计价方式经济,反之,交节点以内采用材料租赁计价方式经济。以本案例为例,此时间交节点可确定为:(7610-2497)/9.97=513天,约16.87月。如按照使用期18个月、24个月分别进行测算(计算过程略),得出以下数据:
从上表可以看出,当使用期超过16.87月,计价方式5较计价方式4经济。一般情况下,对于新增单价,合同的约定还是能套用定额的尽量套用定额,毕竟市场询价会受到各种客观限制其依据性不足而仅起参考作用。 五、 结语 工程施工千变万化,作为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应对工程项目深入了解,尊重工程实际,并应加强市场调查;对于文件的理解应透彻,掌握其适用范围;定额有其严肃性、规范性,也有其前提条件及使用条件,就如本案例的钢便桥上部结构,如在没有详细图纸的控制价编制阶段,可以直接套用定额进行计价,而如果有详细图纸,则应根据图纸调整其材料含量,故对于定额应灵活掌握、运用,切不可生搬硬套,抛开工程实际计算工程造价;另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应加强思考,用发散性思维模式全面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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