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2024-09-27公布-2024-11-01实施-地方法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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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 16:2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一、基本信息

文档名称: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2024-09-27公布-2024-11-01实施-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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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介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于2024年9月27日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旨在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确保法律法规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条例明确了备案审查的范围、程序及责任,强化了对市和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制。通过规范备案流程,提高文件质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此法规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天津市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地方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三、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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