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2020-04-08公布-2020-10-01实施-地方法规.docx

215 0
2025-10-2 16:1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一、基本信息

文档名称: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2020-04-08公布-2020-10-01实施-地方法规

文档格式:docx格式

文档大小:0.02MB

总页数:页


二、简介

《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于2020年4月8日公布,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旨在加强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条例明确了红色文化遗址的认定标准、保护责任主体、管理措施及利用方式,强调政府、社会和公众共同参与。通过规范管理,提升红色文化遗址的社会教育功能,促进文化旅游发展,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三、预览

文件大小:
20.48 KB
高速下载
2026 资料下载 联系邮件:1991591830#qq.com 浙ICP备202408442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