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2024-04-12公布-2024-04-12实施-地方法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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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25 07:2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一、基本信息

文档名称: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2024-04-12公布-2024-04-12实施-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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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介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于2024年4月12日公布并实施,是地方性法规。该规定旨在规范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规定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范围、提请程序、审议流程及决策机制,强化了人大在地方治理中的职能作用。通过该法规,进一步提升了地方治理能力和法治水平,为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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