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20-10-29公布-2021-01-01实施-地方法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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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 15:4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一、基本信息

文档名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20-10-29公布-2021-01-01实施-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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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介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2020年10月29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是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标准、保护责任主体、传承机制及管理措施,旨在促进民族文化的发展与繁荣。同时,条例强调了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尊重与保护,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非遗保护工作,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增强民族认同感和文化自信。


三、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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