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2017-11-24公布-2018-03-01实施-地方法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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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 15:3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一、基本信息

文档名称: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2017-11-24公布-2018-03-01实施-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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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介

《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是2017年11月24日公布,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的地方法规。该条例旨在加强对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条例明确了红色文化遗存的定义、保护范围、管理职责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为龙岩市红色文化资源的系统性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立法形式,进一步规范了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工作,推动红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三、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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