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2021-12-10公布-2022-03-01实施-地方法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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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 15:2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一、基本信息

文档名称: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2021-12-10公布-2022-03-01实施-地方法规

文档格式:docx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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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介

《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是淄博市为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提升环境监管能力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于2021年12月10日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明确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及数据管理要求,强化了排污单位的责任,规范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通过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提高环境执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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