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2021-08-02公布-2021-09-01实施-法规性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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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 14:3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一、基本信息

文档名称: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2021-08-02公布-2021-09-01实施-法规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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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介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是2021年8月2日公布、9月1日实施的法规性决定。该决定明确了河南省契税的适用税率及相关事项,旨在规范契税征收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该决定,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至5%,具体税率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该决定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河南省税收制度,为地方财政收入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为纳税人提供了明确的税收政策依据。


三、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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