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2021-07-23公布-2021-09-01实施-法规性决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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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 14:3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一、基本信息

文档名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2021-07-23公布-2021-09-01实施-法规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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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于2021年7月23日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该决定是安徽省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而作出的法规性决定,明确了安徽省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减免政策及其他相关事项。根据该决定,安徽省契税税率为3%至5%,具体税率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给予税收优惠,如家庭首次购买住房、保障性住房等情形可享受减免。该决定旨在规范契税征收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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