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文档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局关于征收企业专用码头货物港务费具体适用规章问题的复函》的通知-1996-05-08公布-1996-05-08实施-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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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局关于征收企业专用码头货物港务费具体适用规章问题的复函》的通知》是1996年5月8日公布并实施的司法解释文件。该通知旨在明确企业在专用码头征收货物港务费时所应适用的法规依据,确保相关收费行为合法合规。文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转发,强调了对国务院法制局相关复函的执行要求,为法院在审理涉及港务费征收的案件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原则。此通知对于规范港口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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