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职能的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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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 14:2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一、基本信息

文档名称: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职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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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大小:0.15MB

总页数:5页


二、简介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职能的规定》是为优化行政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该规定明确将部分市级行政职能委托给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涵盖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通过下放权限,旨在增强伊滨区自主发展能力,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文件强调委托管理需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权力下放后的有效监督与协调。同时,要求伊滨区管理委员会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切实履行好所承接的行政职责。该规定的实施对促进洛阳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预览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职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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