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2000-02-29公布-2000-03-01实施-司法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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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 14:2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一、基本信息

文档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2000-02-29公布-2000-03-01实施-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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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是2000年2月29日公布,2000年3月1日实施的司法解释。该规定旨在规范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案件,明确相关程序和条件。根据该规定,申请人需向中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及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同时,该规定还明确了不予承认的情形,如违反中国法律基本原则或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此司法解释对于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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