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昌吉回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1-03-25公布-2011-05-01实施-地方法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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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4 15:1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一、基本信息

文档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1-03-25公布-2011-05-01实施-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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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介

《昌吉回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是昌吉回族自治州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于2011年3月25日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了饮用水水源的保护范围、管理职责、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旨在有效防止水源污染,维护生态平衡,确保饮用水安全。作为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昌吉州的水资源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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