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产资源出让收益共享机制研究.pdf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部分将其作为一种“再分配调节机制”提出,“出让收益必须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加入了“必须”两字.矿产资源是公共资源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矿产资源出让收益共享机制仍有待明确,如何分配矿产资源出让收益才是合理,如何建立一种长效机制确保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公平性.本课题拟就这些问题展开研究,目标是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矿产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的长效机制.
作者:常健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北京西内南草场街一号100035
母体文献:地学哲学委员会第十六届学术年会论文集
会议名称:地学哲学委员会第十六届学术年会
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日
会议地点:北京
主办单位:中国地质学会,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
语种:chi
分类号:F27F12
关键词:矿产资源 出让收益 共享机制 政策引导
在线出版日期: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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