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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城市邻避冲突往往开始于邻避设施选址信息的突然暴露.由于前期决策模式具有封闭性,居民往往只能在邻避设施上马之后通过非官方渠道了解邻避设施的选址信息,这会导致居民群情激奋,但是有碍于维权的“体制成本”较高,所以邻避运动初期仅表现为合法的投诉、上访等形式.这种初级的“理性抗议”随着政府的态度出现分化,要么政府通过后续补救措施消解矛盾,要么民众因为政府的置之不理而进一步将抗议扩大为更为激烈的形式,“和平散步”、“游行示威”往往产生于该阶段.随着政府维稳压力的增大,民众逐渐开始占据上风,科学听证、和平谈判等能解决实质性问题的措施开始为双方所重视.从我国城市邻避冲突的防控实践来看,应当从法治化治理理念的指引,健全沟通协商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环境利益补偿制度,确立城市邻避冲突法律救济渠道等方面完善城市邻避冲突的法律防控路径. 作者:董正爱刘豆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30
 母体文献: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201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
 会议名称: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201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会议时间:2016年7月16日
 会议地点:武汉
 主办单位: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语种:chi
 分类号:C93F27
 关键词:城市邻避冲突  法治化治理  法律防控  立法完善
 在线出版日期: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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