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DB37_T 4530-2022 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信息交流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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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 18:2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起草单位: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济宁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兖矿新里程总医院
起草人:李霞、吴世福、田月洁、谢彦军、许莉莉、刘健、徐魁、郭凡岭、时明、曹晓孚、童赣冬、霍艳飞、孙春晓、常广金、张景东、岳红霞、张亚飞、赵艳艳、常虹

中文标题: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信息交流技术规范
标准号:DB37/T4530—2022
发布日期:2022-07-25
实施日期:2022-08-25
制修订:制定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60

批准发布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卫生和社会工作
标准类别:管理标准

按地区分类:山东省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Q 卫生和社会工作

关键词:DB37/T,,卫生和社会工作,医疗机构,信息交流,不良反应

文件名:DB37_T 4530—2022 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信息交流技术规范.pdf
文件大小:
797.3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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