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第1部分:一般要求
Functionalsafetyofelectrical/electronic/programmableelectronicsafetyrelatedsystems.Part1:Generalrequirements
摘要:1.1GB/T20438包含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系统在执行安全功能时要考虑的各个方面。GB/T20438的一个主要目的是促进各应用领域的技术委员会制定应用领域的国家标准。这样将能充分考虑与应用有关的所有因素,因此可满足应用领域的需要。GB/T20438的另一个目的是在没有应用领域国家标准的情况下能够开发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系统。1.2GB/T20438尤其:a)适用于包含有一个或几个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装置的安全相关系统。b)包含了E/E/PE安全相关系统所执行的安全功能失效引起的可能危险,这种可能危险应与E/E/PE设备本身产生的危险(如电击等)加以区分。c)不包括在如下情况时的E/E/PE系统:——提供必要的风险降低能力的单一E/E/PE系统;并且——E/E/PE系统安全完整性的要求低于规定的安全完整性等级1(GB/T20438规定的最低安全完整性等级)。d)主要针对其失效将对人和/或环境安全产生影响的E/E/PE安全相关系统;但是,失效的后果也将对经济产生严重影响。从这个角度讲,GB/T20438也涵盖了用于保护设备和产品的E/E/PE系统。e)考虑了E/E/PE安全相关系统、其他技术安全相关系统和外部风险降低设施,以便能系统地、以基于风险的方式确定E/E/PE安全相关系统的安全规范。f)用整体安全生命周期模型作为技术框架,系统地论述了为保证E/E/PE安全相关系统功能安全所需的活动。g)不对各领域应用规定安全完整性等级(这要以领域应用的详细信息和知识为基础),这要由负责制定各应用领域标准的技术委员会在相应的标准中做出规定。h)对于尚无标准的各应用领域提供一个E/E/PE安全相关系统的通用要求。i)不包括防止未经批准人员对E/E/PE安全相关系统的损伤和/或对E/E/PE安全相关系统的安全功能产生不利影响的预防措施。1.3本部分是一般要求,它适用于GB/T20438所有部分。GB/T20438其他部分涉及更具体的问题:——第2部分和第3部分对E/E/PE安全相关系统(硬件和软件)提出了更多的和具体的要求;——第4部分规定GB/T20438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和缩略语;——第5部分用举例的方法,对应用第1部分时如何确定安全完整性等级提供指南;——第6部分给出了应用第2部分和第3部分的指南;——第7部分包括技术和措施概述。1.4GB/T20438.1、GB/T20438.2、GB/T20438.3、GB/T20438.4是基础安全标准,虽然它们不适用于简单的E/E/PE安全相关系统(见GB/T20438.4-2006的3.4.4),但作为基础安全标准,各技术委员会可以在IEC导则104和ISO/IEC导则51的指导下制定相关标准时使用。对于每个技术委员会,都有责任在其制定的标准中使用基础标准。同时,GB/T20438也是一个可独立使用的标准。1.5图1表示了GB/T20438的总体框架,同时明确了在达到E/E/PE安全相关系统功能安全过程中本部分的作用。
标准编号:GB/T20438.1-2006
标准类型:
发布单位:CN-GB
发布日期:2006年1月1日
强制性标准:否
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
关键词:电气设备,电子工程,电子设备,电子装置,电气安全,安全,规范,ELECTRIALS,ELECTRICALAPPLIANCES,ELECTRICALEQUIPMENT,ELECTRICEQUIPMENT,ELECTRONICENGINEERING,ELECTRONICEQUIPMENT,ELECTRONICALLY-OPERATEDDEVICES,ELECTRICALSAFETY,SAFETY,SPECIFICATION,SPECIFICATIONS
GB/T 20438.1-2006 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 第1部分:一般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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