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江西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2020-11-25公布-2021-01-01实施-地方法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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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 15:3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一、基本信息

文档名称:江西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2020-11-25公布-2021-01-01实施-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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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介

《江西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是江西省为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规定于2020年11月25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法规明确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受理、办理及答复等程序,强调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规定旨在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动政府工作改进和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三、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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