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2005-08-02公布-2005-11-01实施-地方法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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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5 06:3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一、基本信息

文档名称: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2005-08-02公布-2005-11-01实施-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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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是2005年8月2日公布,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地方法规。该决定旨在遏制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维护社会性别比例平衡和妇女权益。法规明确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在没有医学指征的情况下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加强监管和宣传教育,推动形成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念,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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