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2016-02-24公布-2016-03-01实施-司法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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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 17:0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一、基本信息

文档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2016-02-24公布-2016-03-01实施-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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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是2016年2月24日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该规定明确了海事法院的受案范围,涵盖海事侵权、海商合同、船舶碰撞、海洋资源保护等各类海事案件。同时,还规定了海事法院对涉及船舶、港口、海上作业及相关运输活动的纠纷具有专属管辖权。该司法解释旨在规范海事审判工作,保障海事法律关系的稳定与公正,为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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