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2009-08-27公布-2009-08-27实施-法律.docx
<h3>一、基本信息</h3><p>文档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2009-08-27公布-2009-08-27实施-法律</p>
<p>文档格式:docx格式</p>
<p>文档大小:0.02MB</p>
<p>总页数: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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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简介</h3>
<p>《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是规范人民警察警衔制度的重要法律文件,于2009年8月27日公布并实施。该条例旨在明确人民警察的警衔等级、授予条件、晋升程序及管理要求,以加强警察队伍的组织建设和职业化管理。条例规定了警衔分为总警监、警监、警督、警司、警员五个等级,并对不同警衔的任职资格和晋升条件作出具体规定。通过警衔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升人民警察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警务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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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三、预览</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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