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5-10-2 16:2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2016-11-07公布-2016-11-07实施-法律解释.docx

<h3>一、基本信息</h3>
<p>文档名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2016-11-07公布-2016-11-07实施-法律解释</p>
<p>文档格式:docx格式</p>
<p>文档大小:0.02MB</p>
<p>总页数: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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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简介</h3>
<p>《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于2016年11月7日公布并实施。该解释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在宣誓时违反法定誓言的问题,明确指出相关行为不符合法定要求,应依法取消其就职资格。解释强调,香港特区公职人员必须真诚、庄重地履行誓言,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重要释法,旨在维护香港法治和社会稳定,确保“一国两制”方针正确实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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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三、预览</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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