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5-10-2 16:2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解释-2014-04-24公布-2014-04-24实施-法律解释.docx

<h3>一、基本信息</h3>
<p>文档名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解释-2014-04-24公布-2014-04-24实施-法律解释</p>
<p>文档格式:docx格式</p>
<p>文档大小:0.02MB</p>
<p>总页数: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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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简介</h3>
<p>《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解释》是2014年4月24日公布并实施的法律解释。该解释旨在明确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的具体适用范围,确保法律实施的统一性和准确性。针对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解释强调了对依法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对于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处理方式。该解释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有助于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司法公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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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三、预览</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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