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12-14公布-2018-12-14实施-地方法规.doc
<h3>一、基本信息</h3><p>文档名称: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12-14公布-2018-12-14实施-地方法规</p>
<p>文档格式:doc格式</p>
<p>文档大小:0.07MB</p>
<p>总页数: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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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简介</h3>
<p>《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天津市为加强城市管理和提升人居环境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2018年12月14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主体,规定了各类公共场所的清洁要求、垃圾处理方式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条例强调了政府、单位和个人在维护城市环境中的责任,旨在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通过规范市容秩序、公共设施维护和环境卫生行为,条例为天津市的城市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促进了城市可持续发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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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三、预览</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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