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2020-12-29公布-2021-01-01实施-司法解释.docx
<h3>一、基本信息</h3><p>文档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2020-12-29公布-2021-01-01实施-司法解释</p>
<p>文档格式:docx格式</p>
<p>文档大小:0.02MB</p>
<p>总页数: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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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简介</h3>
<p>《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是2020年12月29日公布、2021年1月1日实施的司法解释。该批复明确了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适用范围,指出该规定适用于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外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自然人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同时,明确排除了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借贷纠纷适用该解释。此批复旨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民间借贷市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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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三、预览</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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