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5-10-2 16: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2020-12-29公布-2021-01-01实施-司法解释.docx

<h3>一、基本信息</h3>
<p>文档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2020-12-29公布-2021-01-01实施-司法解释</p>
<p>文档格式:docx格式</p>
<p>文档大小:0.01MB</p>
<p>总页数:页</p>
</br>
<h3>二、简介</h3>
<p>《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是2020年12月29日公布,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司法解释。该批复针对民办学校因资不抵债导致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情况,明确了清算程序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文件指出,在民办学校被依法终止后,应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清算,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维护教育秩序和社会稳定。该批复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p>
</br>
<h3>三、预览</h3>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2020-12-29公布-2021-01-01实施-司法解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