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0-12-07公布-2021-04-01实施-地方法规.doc
<h3>一、基本信息</h3><p>文档名称: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0-12-07公布-2021-04-01实施-地方法规</p>
<p>文档格式:doc格式</p>
<p>文档大小:0.05MB</p>
<p>总页数: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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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简介</h3>
<p>《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2020年12月7日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贵港市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内容涵盖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建筑物容貌管理,以及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等方面,明确了政府、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与义务。同时,条例对违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旨在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该法规的实施对于推动贵港市城市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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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三、预览</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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