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2017-04-14公布-2017-04-14实施-地方法规.docx
<h3>一、基本信息</h3><p>文档名称:长春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2017-04-14公布-2017-04-14实施-地方法规</p>
<p>文档格式:docx格式</p>
<p>文档大小:0.02MB</p>
<p>总页数: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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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简介</h3>
<p>《长春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于2017年4月14日公布并实施,是长春市规范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重要地方法规。该条例旨在加强出租车管理,维护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服务质量。条例对出租车运营、驾驶员行为、车辆管理、投诉处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经营者依法经营,驾驶员遵守职业道德,确保行车安全。同时,条例还强调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通过该法规的实施,长春市出租车行业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为市民出行提供了更加安全、便捷的服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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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三、预览</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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