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2017-06-23公布-2017-07-01实施-地方法规.docx
<h3>一、基本信息</h3><p>文档名称: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2017-06-23公布-2017-07-01实施-地方法规</p>
<p>文档格式:docx格式</p>
<p>文档大小:0.02M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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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简介</h3>
<p>《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于2017年6月23日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旨在推动崇明生态岛的可持续发展,明确生态保护、资源利用和城乡协调发展等方面的要求。通过立法手段强化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绿色产业和低碳生活方式的发展,提升崇明地区的生态功能和综合竞争力。该决定为崇明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态示范区提供了法律保障,是上海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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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三、预览</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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