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文物保护条例-2017-12-15公布-2018-03-01实施-地方法规.doc
<h3>一、基本信息</h3><p>文档名称:淮安市文物保护条例-2017-12-15公布-2018-03-01实施-地方法规</p>
<p>文档格式:doc格式</p>
<p>文档大小:0.05MB</p>
<p>总页数:页</p>
</br>
<h3>二、简介</h3>
<p>《淮安市文物保护条例》于2017年12月15日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淮安市为加强文物保护管理、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了文物保护的责任主体、保护范围和管理措施,强调了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同时,条例还规定了文物的修缮、展示、考古发掘等具体要求,旨在提升公众文物保护意识,推动历史文化传承。作为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为淮安市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对维护城市历史文脉具有重要意义。</p>
</br>
<h3>三、预览</h3>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