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2020-10-28公布-2021-01-01实施-地方法规.docx
<h3>一、基本信息</h3><p>文档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2020-10-28公布-2021-01-01实施-地方法规</p>
<p>文档格式:docx格式</p>
<p>文档大小:0.03MB</p>
<p>总页数: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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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简介</h3>
<p>《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是为规范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于2020年10月28日公布,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明确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职权、会议制度、代表权利与义务等内容,旨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利。条例结合新疆地区实际,体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对推动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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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三、预览</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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