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文物保护办法-2017-09-29公布-2018-01-01实施-地方法规.doc
<h3>一、基本信息</h3><p>文档名称:合肥市文物保护办法-2017-09-29公布-2018-01-01实施-地方法规</p>
<p>文档格式:doc格式</p>
<p>文档大小:0.04MB</p>
<p>总页数: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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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简介</h3>
<p>《合肥市文物保护办法》于2017年9月29日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是合肥市为加强文物保护管理而制定的地方法规。该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文物管理部门及社会公众在文物保护中的职责,规范了文物的认定、保护、利用和管理程序。同时,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迁移、拆除等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定,强调了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的协调发展。办法还提出要加大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以提升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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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三、预览</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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