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2019-02-12公布-2019-02-12实施-地方法规.docx
<h3>一、基本信息</h3><p>文档名称: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2019-02-12公布-2019-02-12实施-地方法规</p>
<p>文档格式:docx格式</p>
<p>文档大小:0.02M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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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简介</h3>
<p>《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是2019年2月12日公布并实施的地方法规。该决定旨在适应山东省机构改革的需要,明确在机构调整过程中,相关行政机关的职责如何依法进行调整和衔接。文件强调,机构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应根据改革后的机构设置进行相应调整,确保行政职能有序运行。同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职责调整的组织实施工作,保障改革顺利推进。该决定对于规范机构改革中的法律适用、维护法制统一具有重要意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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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三、预览</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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