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国家重大外事活动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2018-03-29公布-2018-03-29实施-地方法规.docx
<h3>一、基本信息</h3><p>文档名称: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国家重大外事活动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2018-03-29公布-2018-03-29实施-地方法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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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简介</h3>
<p>《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国家重大外事活动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于2018年3月29日公布并实施,属于地方法规。该决定旨在赋予相关人民政府在特定时期内,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的权限,以确保国家重大外事活动的顺利进行。法规明确了授权范围、适用条件及实施程序,强调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此决定是地方立法对国家重大事务支持的重要体现,体现了法治在保障重大活动中的作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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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三、预览</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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