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2020-04-28公布-2020-05-01实施-地方法规.docx
<h3>一、基本信息</h3><p>文档名称: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2020-04-28公布-2020-05-01实施-地方法规</p>
<p>文档格式:docx格式</p>
<p>文档大小:0.03MB</p>
<p>总页数:页</p>
</br>
<h3>二、简介</h3>
<p>《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于2020年4月28日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是张家界市在地方立法方面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过程中的职责、程序和要求。条例旨在保障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推动依法治市进程,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规范立法活动,条例为张家界市在环境保护、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p>
</br>
<h3>三、预览</h3>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