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本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2020-05-18公布-2020-06-01实施-法规性决定.doc
<h3>一、基本信息</h3><p>文档名称: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本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2020-05-18公布-2020-06-01实施-法规性决定</p>
<p>文档格式:doc格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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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简介</h3>
<p>《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本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是2020年5月18日公布、6月1日实施的一项法规性决定。该决定旨在适应沈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需要,对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进行相应调整,确保改革后的职能顺利衔接和依法行政。决定明确了在机构改革过程中,相关行政机关的职责变更及法律依据,为改革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规范政府行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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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三、预览</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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