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5-10-2 17:00

天津市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2016-05-27公布-2016-05-27实施-地方法规.doc

<h3>一、基本信息</h3>
<p>文档名称:天津市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2016-05-27公布-2016-05-27实施-地方法规</p>
<p>文档格式:doc格式</p>
<p>文档大小:0.03MB</p>
<p>总页数: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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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简介</h3>
<p>《天津市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于2016年5月27日公布并实施,是规范天津市基层乡镇人大工作的地方法规。该规定明确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会议制度、代表职责及工作程序,旨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法规强调了乡镇人大在监督政府工作、审议财政预算、决定重大事项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同时,规定还对代表的选举、履职要求及联系群众机制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提升乡镇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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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三、预览</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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