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2016-08-30公布-2016-11-01实施-地方法规.docx
<h3>一、基本信息</h3><p>文档名称: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2016-08-30公布-2016-11-01实施-地方法规</p>
<p>文档格式:docx格式</p>
<p>文档大小:0.03MB</p>
<p>总页数: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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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简介</h3>
<p>《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是汕头市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和资产运营,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条例明确了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范围、资产的登记与管理以及资源的开发利用等内容,强调公开透明和民主决策原则。通过制度化管理,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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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三、预览</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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