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7-02-22公布-2017-05-01实施-地方法规.docx
<h3>一、基本信息</h3><p>文档名称: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7-02-22公布-2017-05-01实施-地方法规</p>
<p>文档格式:docx格式</p>
<p>文档大小:0.03MB</p>
<p>总页数: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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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简介</h3>
<p>《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于2017年2月22日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是根据国家法律精神,结合上海农村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旨在规范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和活动,保障村民依法自治权利。办法明确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与运作程序,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产生、任期、职责及监督机制,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同时,强调了政府对村民自治的支持与指导作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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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三、预览</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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