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2017-02-22公布-2017-03-01实施-司法解释.docx
<h3>一、基本信息</h3><p>文档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2017-02-22公布-2017-03-01实施-司法解释</p>
<p>文档格式:docx格式</p>
<p>文档大小:0.02MB</p>
<p>总页数: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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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简介</h3>
<p>《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于2017年2月22日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旨在规范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提升司法透明度和信息化水平。规定明确要求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确保音像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规定还对录音录像资料的保存、使用及查阅作出了具体规定,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该规定强调了庭审录音录像在案件审理、监督和档案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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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三、预览</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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