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2017-04-11公布-2017-07-01实施-地方法规.doc
<h3>一、基本信息</h3><p>文档名称: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2017-04-11公布-2017-07-01实施-地方法规</p>
<p>文档格式:doc格式</p>
<p>文档大小:0.05MB</p>
<p>总页数:页</p>
</br>
<h3>二、简介</h3>
<p>《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于2017年4月11日公布,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是南京市为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明确了急救工作的职责分工、急救网络建设、急救人员配备及管理要求,强调了社会公众在急救中的责任与义务。同时,条例还规定了急救服务的流程、信息管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旨在提升院前急救效率和质量,确保急救资源合理配置,为市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服务。</p>
</br>
<h3>三、预览</h3>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