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4-12-14 00:49

非诉讼事务委托代理协议


文档名:非诉讼事务委托代理协议
 
非诉讼事务委托代理协议
 
              (以下简称甲方)因            事由,委托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 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
  第三条 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 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 根据律师收费标准...</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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