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户借款借据
文档名:个体经营户借款借据
个体经营户借款借据
兹有 (以下简称借款户)向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支行或办事处(以下简称放款银行)申请小额贷款,并愿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办理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具体用途是:(写明:品名、数量、单价等)
第二条 借款户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借款。如挪作它用,放款银行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贷款和应收的利息。
第三条 借款期限为 月,从放款银行贷出之日计算,保证每月还款 元,利随本清,如逾期还款,放款银行对逾期部分的借款按现行利率加收利息。
第四条 本户向银行借款,除以 作为抵押外,并愿找在本市工作的职工一至二...</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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