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副业承包合同
文档名:工副业承包合同
工副业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县 公社(乡)企业管理委员会(或大队),以下简称甲方;
县 公社(乡或大队) 厂,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小工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振兴农村经济,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公社管委会(或大队)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 年零 月,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产值,利润指标,上缴款项及超额提...</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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