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租赁合同
文档名:公寓租赁合同
公寓租赁合同
北京外交人员房屋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 外交人员公寓 楼 单元 号公寓 套租给 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作住宅之用。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 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 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 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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